6月15日,記者獲悉,新建福州至平潭鐵路的建設用地已獲批準。其中,福州段共計批準建設用地122.3915公頃,涉及倉山區(qū)、晉安區(qū)、馬尾區(qū)、長樂市、閩侯縣。
省政府同意福州市倉山區(qū)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6.8425公頃(其中耕地0.725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xù)。
同意福州市晉安區(qū)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3.3773公頃(其中耕地1.118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xù)。
同意福州市馬尾區(qū)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0.829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xù),。
同意長樂市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73.1801公頃(其中耕地56.6493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xù)。
同意閩侯縣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2.4247公頃(其中耕地0.024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xù)。
平潭段共計批準建設用地81.2698公頃,具體包括:同意平潭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66.7279公頃(其中耕地44.5009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