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監(jiān)督總站7月份共抽查建筑起重機械57臺,涉及大興、昌平、密云、平谷的15項工程,并對機械實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4家建筑起重機械責任單位實施立案處罰。其中北京(樓盤)宏利盛世貿易有限公司向北京市大興區(qū)生物醫(yī)藥基地東配套6號及7號0505-053、0505-062地塊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項目提供的,登記編號為京DX-S30250的施工升降機左側吊籠與傳動板的連接銷軸有一處無法有效連接;登記編號為京DX-S29616的施工升降機存在垂直度超過檢驗規(guī)程要求、吊籠門機械鎖止裝置失效、在用兩臺防墜安全器超過有效標定期限未進行重新標定等嚴重安全隱患。
為確保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安全,執(zhí)法人員對受檢機械實體檢測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機械責令產權單位立即停機整改,同時要求使用單位委托專業(yè)檢測單位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